海外商标保护-如何选择商品和服务

发布时间:2024-04-10 14: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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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以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指出,要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务实合作。《“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更是把“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作为未来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2023年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发表主旨演讲,表示将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作为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行动。随着中国企业纷纷出海和知识产权意识的逐渐提升,海外商标注册申请的数量也节节攀升。

正文

注册海外商标对于企业进军海外市场、保护自身品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提交商标申请时,准确指定商标使用的商品和服务,变得越来越重要,这是保护企业自身与对抗对方的有力武器,因为商品/服务范围直接决定了商标权的保护范围。首先,商品注册需要满足企业自身使用的需求,其次,商品注册还要实现排除他人注册和使用相同近似商标的目的。如果商品/服务选择不慎,将非常不利企业的商标权保护。全球商标注册量的急剧增长增加了商标冲突的可能性,因此,申请新商标时绝不能掉以轻心。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种分类规则。一种是国际分类,我国采用的即是国际分类;另一种是本国分类,例如伊拉克、委内瑞拉、斐济等国。

我们的企业在海外商标注册申请实务中,可以参考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根据自身业务需要选择

企业可以选择与其主营业务最吻合的商品或服务。首先,需要从1-45个类别的角度对自己从事的业务范围进行初步核查,如果能够获得专业代理机构的确认会更加准确。建议结合企业商品经营范围、产品出口规划、防御性保护的需求、目标国家的商品分类特点,同时参考同行的保护案例来选择商品或服务。

第二、根据目标辖区对于商品/服务使用的规定来选择

不同于国内商标申请,美国、加拿大等国家要求指定商品和服务更为细化,且要以使用为目的;在日本商标申请中,如商标申请在一个类别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过于宽泛或数量超出单个类别指定数量上限,日本审查员会质疑申请人短期内是否会在全部指定商品/服务项目上使用申请商标,因而驳回该商标申请。届时需要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使用声明、或删减商品/服务项目进行应对。因此,选择商品/服务时可以采用缩紧政策、量力而行。

第三、根据目标辖区对商品/服务的类似性审查倾向选择

由于分类表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以及模糊性,有些企业可能面临着无从选择的窘境,不 同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商标局(PTO) 和法院可能会对商品和服务是否类似做出不同的认定,这让事情变得愈发复杂,全盘考量不同地区在商品/服务分类方面的差异至关重要。根据Darts-ip 数据库对相关案例的研究分析,发现了各辖区在判定类似性时的重大差异,如下表。

结语

随着政策与世界经贸环境的优化,品牌出海已是大势所趋,希望产品未动,商标先行能够真的落到实处,通过合理选择商品/服务,既保护自己的核心业务,又防止第三方恶意抢注,同时还能够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成本投入。我们愿为企业持续提供支持,保驾护航。


来源:杭州高新区(滨江)海外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站